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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如何报销,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怎么报销

要了解更多有关如何报销异地医疗费用的信息,请参阅下面的介绍。接下来,我将向您介绍如何报销天津不同地区的医疗费用。

(一)长期异地居住,在居住地就医的,选择当地一级、二级、三级、专科医院一所,在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医院治疗的,应由已备案的最高级别医院出具相关证明。非本市户籍已参保的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在原籍(省级范围)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寒暑假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参照异地安置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按照规定报销范围和标准支付,其医疗费用应当在返校(园)后一个月内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报销。

(二)参保人员因病需要转院治疗的,由转诊医院出具证明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因病情需要再次转诊转院的,应由转出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办理转诊登记手续及再次转诊至外地医疗机构就诊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属于天津市基本医保“三目”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提高5%。

(三)临时外出、短期出差、学习培训或休假期间,因外地突发事件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需要就地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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