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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深圳户外计划生育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本文为大家介绍深圳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计划生育手术范围

女性参保人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3.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4.输卵管绝育术;

5.输卵管复通术。

男性参保人

1.输精管绝育术;

2.输精管复通术。

报销须知

申请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月需要进行生育保险报销,至少上月已经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费。

2.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才能得到报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不可以报销。

3.生育保险参保人须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申请材料

收费收据(原件)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1份)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注意: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险原件)

银行账号(原件+复印件1份)

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深圳开记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节育手术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1份)

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限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其他项目手术无需提供。

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在市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备齐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办理报销,在各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2、审核部门受理材料

市局或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报销申请审查批准

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温馨提示: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不能报销,如超生产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

2.参保人未婚流产产生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

3.男性参保人所缴纳生育保险只可用于节育手术报销,不能用于妻子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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