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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方法有哪些

为了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基本生活,云南省结合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失业保险金进行了调整。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云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和方法,欢迎阅读!

2016云南省失业金最新标准

一类区(除东川区以外的昆明市所辖各区和安宁市)分别为每月953元、1046元、1138元;

二类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余县级市)分别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

三类区(其余县)分别为每月709元、801元、894元。

失业金利息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x3.25%+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x3.05%x1.083x1/2。退休人员记账利率年末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余额,但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该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另外,《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还规定了对受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特殊的优惠政策。其中,因启动Ⅲ级响应,遭受地震烈度6度以上破坏性地震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经营困难仍采取措施组织生产自救的企业,在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将享受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下调为0.5%。受灾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云南省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三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据悉,云南省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该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证,并有求职要求。

除此之外,如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用人单位打击报复被迫辞职;开办个体工商户失败;灵活就业后无力维系并有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失业超过30天。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可领取保险金和相关优惠。

还可享基本医疗保险等优惠政策

此外,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失业后,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给予创业补助;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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