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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失业保险金,办理失业保险要带什么材料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公司会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就有失业保险。那么办理失业保险要带什么材料呢?准备好材料后该怎么办理呢?小编为您收集了以下相关知识,包括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及材料以及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该如何操作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失业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多关注失业保险方面的知识,以便我们在遇到此问题时,能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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