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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汽修人员摆放车辆伪造现场欲骗取保险金案例分析 返回列表页>>

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是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新形势下,为深入贯彻监管和公司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要求,我司通过常见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用“以案说险”这种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致力于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防范保险消费风险聚集

 

案情简介:我司接到承保奥迪车辆报案,驾驶员龙某于当日早10点因驾驶不慎导致车辆右前部撞树致损。理赔员前往现场后发现车辆事发地位于某修理厂门口,现场碰撞痕迹不符、车辆左右大灯新旧不一;且对驾驶员龙某询问车辆平时使用情况时其一概不知。后经调查取证,我司发现事故车辆于事发前六天已存在右前部损失,且受损痕迹与本次事故基本一致。

此后经联系驾驶员龙某见面沟通,并向其提醒《刑法》中关于保险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量刑标准后,龙某主动承认其与奥迪车辆所属单位司机是朋友,该司机将车辆送修后龙某发现修理厂内有该车型同款大灯,遂两人预谋用旧灯更换车辆新灯伪造事故妄图骗取保险金。最终该案在公司调查员与民警的通力合作下成功告破。

案例分析: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车辆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案例中相关汽修人员及车辆司机正是利用汽修行业身份制造虚假保险事故实施诈骗,侵害了车辆被保险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保险市场秩序构成危害。

消费者注意事项:通过这个案例,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车主:

1、建议各位车主选择有资质的4S店或修理厂维修车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其职业便利骗取保险金。

2、如车辆非本人驾驶发生事故,出险后应及时查询理赔记录,核对出险次数及赔偿金额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发现理赔记录存在异常,需及时联系保险机构核实。

3、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利用车辆制造虚假案件骗取保险金时,应主动协同保险机构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各保险公司应注意:

1、各公司应保证保险理赔案件处理流程的公开透明,保障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及时向车辆被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人披露车辆受损情况、损失金额并在核实赔付对象后予以结案。

2、各公司应做好保险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例如本案中的司机及修理厂人员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进行保险诈骗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涉案数额较大或巨大的保险诈骗行为,涉案人员将被处以五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