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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 购买二手车时车辆保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返回列表页>>

案例:

2020年3月,臧某向保险公司反映,称续保时提示需要补交前一年的车船税,不补交就无法正常投保,如果无法投保交强险将面临无法检车以及上路被处罚的结果。臧某自称车辆是购买的二手车,之前也没有核实车辆车船税情况,要求保险公司给予处理并及时投保交强险。

案件分析:

通过与臧某了解情况,保险公司发现:首先,该车辆前两年的保险是在北京投保(跨省),导致承保地保险公司无法正常带出跨省车船税缴纳情况。第二,臧某购买二手车时,也未对车辆交税情况进行核实,臧某目前可提供的上年保单(北京地区承保)中显示车辆去年是有保险的,但是却没有同时缴纳车船税的信息。第三,进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原因是年初该车辆投保车辆保险并缴纳了车船税,年底提前续保时因同年度投保,系统默认车辆车船税缴纳情况为完税,故年底保单(臧某手中的上年保单)显示未缴纳车船税。

风险提示:

  1. 购买二手车要及时核对车辆保险信息,包括车船税情况。明确购买车辆时是否包含车辆保险。原车主提供相关证明及缴费凭证后方可购买车辆,避免不必要的增费。

  2. 购买二手车时如确定随车购买车辆保险,要向原车主索要保单原件、发票,并及时去保险公司进行过户。

  3. 车船使用税为保险公司代税务局征收的费用,每年需缴纳一次,税款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与保单保险期限并非同一期限。保险消费者在向保险公司投保后应核对是否缴纳车船税,如客户一年内有两次投保记录,很可能导致年末提前续保时无法缴纳车船税,这时应向当地税务局主动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