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投保案例

杭州失业登记时限是多长时间?

杭州失业登记时限

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

未及时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按下列规定处理:

1.无正当理由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2.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因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等产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期间,暂缓办理失业登记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待劳动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审理终结后60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超出期限登记的人员,视同已重新就业;

3.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之日起60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之日起60日内申请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超出期限登记的人员,视同已重新就业。

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在有效期满后仍然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重新办理失业登记。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失业
上一篇:进行失业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
下一篇:广州市领取失业救济金方式是什么?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有其他商业医疗保险还能买沪惠保... 2026-06-11
  • 中高端医疗险是什么险种?有必要... 2026-05-30
  • 2026年5月中高端医疗险推荐:既... 2026-05-28
  • 2026年5月能带病投保的医疗险推... 2026-05-26
  • 公众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一年多... 2026-05-25
  • 车上人员责任险和驾乘险的区别是... 2026-05-20
  • 投保案例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