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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衢州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问题突出,保险公司通常不愿开发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险种。这次通过开展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保险,可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2014年,根据《衢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省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衢州市在柯城区、衢江区开展市本级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根据《通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满81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参保,参保试点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

按照《通知》规定,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以及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额最高为10000元。其中,因意外伤害骨折导致住院或门诊的,产生的符合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赔付后的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100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予以补偿,赔付金额包括门急诊费用、药费、手术费、检查费等各种费用。

自《通知》试点以来,衢州市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得到广大市民的点赞。2020年7月31日,浙江省衢州市针对“衢州市区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对于高龄老人而言,人上了年纪,身体机能各方面都会有所下降,年轻时普通的跌打损伤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意外伤害。因此,拥有一份意外险是十分有必要的。而且意外险保费低,保障高,价格十分划算。医疗部分一般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比如小到磕磕碰碰的门诊费用,大到意外骨折、脑震荡住院等都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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