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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灾害来临,如何全面保障农田免遭损失?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

农户孙某村委的组织下参与投保玉米种植保险,投保了30亩玉米,后因暴雨天气造成玉米受损,查勘人员现场查勘了解出险情况并详细记录损失面积,在核对保单标的时发现,受损面积中,有12亩未在承保地块范围内。经与农户沟通了解到,孙某实际玉米种植面积为65亩,承保时为节省成本,未全部投保。

【案例分析】

《山东省中央财政玉米种植保险条款》第二十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面积小于保险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时,可以区分保险面积与非保险面积的,保险人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无法区分保险面积与非保险面积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与可保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大于保险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时,保险人以保险玉米实际种植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

本案件中,孙某为降低保费、节省成本,只对名下种植的部分玉米地块进行了投保,暴雨来临导致未投保地块遭受的损失,但因未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最终保险公司只能所承保的18亩受损玉米进行定损赔付

【消费者提示】

1、种植多少就投保多少。为了充分保障农户的自身权益,让农业保险切实的保护耕种的每一寸土地,请各位农户在投保时遵循“种植多少就投保多少”的原则,不要因为投保时为了节省成本不全部投保,导致出险时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实际情况要说明。为了保障农户的保险权益,在投保种植业保险时应注意将保险标的品种、地块名称、标的亩数等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仔细核对投保信息。

3、重要变更及时告知。当发生标的转让等重要信息变动情况时,应及时与组织投保的村委干部联系,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对承保信息进行变更,以确保灾害来临时保险对种植土地的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