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投保財產
• 廠房、倉庫、商店、旅館、辦公室、住宅等建築物
• 機器、設備、儀器、儀表工具、零件
• 貨物、原料、製成品、半製成品、庫存貨物
• 家具、家用電器、衣服、各種生活用品和雜物
一般不保財產
除非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否則下列財產不在保險範圍之列:
• 因受託或寄售而持有之貨物
• 金銀條塊、未經裝鑲的珠寶玉石
• 藝術品、文稿、圖則、圖畫或設計、圖案、模型、工模
• 股票證券、債務文件、各類文件、郵票、印花稅票、錢幣或紙幣、支票
• 賬簿、商業簿記、電腦系統紀錄
• 爆炸品
承保風險
保障類別 | 保障項目 |
火災基本險 | 1. 火災 2. 閃電 3. 家用鍋爐或家用氣體燃料爆炸 |
保障A | 1. 火災 2. 閃電 3. 家用鍋爐或家用氣體燃料爆炸 4. 喉管爆裂 5. 消防灑水裝置滲漏 6. 爆炸 |
保障B | 1. 火災 2. 閃電 3. 家用鍋爐或家用氣體燃料爆炸 4. 喉管爆裂 5. 消防灑水裝置滲漏 6. 爆炸 7. 颱風及暴風(包括洪水) 8. 地震 9. 飛行物體墜落 10. 車輛撞擊 11. 罷工與暴動 12. 惡意破壞 |
主要除外責任
• 地震、火山爆發或其他自然災害而引致的火災或爆炸
• 所保財產自行發酵、發熱或經受任何使用熱力的程序
• 戰爭、侵略、外敵行動、戰鬥或類似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宣戰)和內戰
• 火警發生時或發生後因盜竊而引致的損失
• 在財產出現損毀時,除本保險單外另有其他保單同時承保該項財產的損失
• 因受託而持有之物件
• 任何種類或形式的相應損失或損毀
投保人資格
• 投保人必需為承保財物的所有人﹑共有人﹑托管人﹑債權人或與其有利害關係的人
• 對承保財物沒有合法權益者不可投保
保費
保費將按建築物結構、單位佔用性質和周圍環境、儲物種類及投保財產等因素釐訂。
*以上所述只屬本保險計畫之簡介,詳情請參閱保險單有關承保條款及不保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