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医保待遇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医保待遇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医疗保险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可失业人员如何接续医疗保险?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不参保就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只能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医疗补助金待遇,也可以不间断过渡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前1个月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可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比如2月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参保者必须在1月就要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2月开始缴纳职工医保费,自3月1日起就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及时参保将不受缴费年限限制

据悉,失业人员中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如果在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纳医保费至退休,可不受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限制,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的60日仍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要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必须提前一个月办理。

此外,国企和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如果不及时参加职工医保,退休时将受到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如果年限不满,必须在退休时补齐缴费年限的医保费。

上一篇: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能否参加职工医保或新农合
下一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