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保障生育职工待遇,青岛对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进行适当调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新标准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青岛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青岛顺产、难产、剖宫产按照定额结算。
1、三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4200元;
2、二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3300元;
3、一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2000元。
二、青岛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标准
1、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2、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
3、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4、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350元;
5、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150元;
6、皮下埋植(取出)术的支付标准100元;
三、青岛产假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6、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青岛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交纳生育保险;
2、职工交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保卡;
2、身份证;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出院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医院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