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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什么

烟台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烟台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有两个条件,即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费用并继续缴纳;符合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

职工在下列条件下同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P>1、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支付了一年以上的累计费用,并继续为劳动者支付费用。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六种情况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1、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外的费用;

2、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娩除外);

3、涉及婴儿医疗、护理、保健及生活用品的费用;

4、医疗事故、药事事故及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费用;

5、未经审批到烟台统筹区域外的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续的费用;

6、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的费用。

提示:烟台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从上述情况不难看出,烟台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一年以上并继续缴费。同时还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即可以进行报销。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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