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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是什么,居民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和门诊抢救费用。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标准执行。要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请参见下面的介绍。

<P>一、开始付款标准

(即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同,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二、就医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换句话说就是一但得病必须在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或是指定的小医院看病,要这些小医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医院出证明转到大医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马要转回来住。)

三、支付比例:

基金支付比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

四、基本保额:

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提示: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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