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投保案例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

欲了解更多有关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的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一、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生育(流产)时仍具有广州市户口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分配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出生后5个月内。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医疗保险中心确认出生和医疗状况后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核定金额结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标准
下一篇:广州市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什么资料,生育保险领取材料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看清免责条款,避免理赔纠纷 2025-08-29
  • 社保和意外险可以一起赔偿吗?多... 2025-08-29
  •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领取失业金有... 2025-08-28
  • 员工提前下班遭车祸身亡,法院认... 2025-08-27
  • 忘记交保费了怎么办?保单会失效... 2025-08-26
  • 一文详解: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