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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是怎样的,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

欲了解更多有关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的信息,需要了解的朋友们请参见下面的介绍。我们来看看广州的生育保险待遇。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以及在广州市户籍的职工生育(流产)时仍在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孕2个月以下,15天;妊娠4个月以下,30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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