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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后,如果女职工生育孩子的,女职工会享有一定的福利,而生育津贴就是福利之一,如果企业收到生育津贴后,那么生育津贴的收款如何做账?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生育津贴的收款怎么做账

生育津贴是要给员工的,但是这个期间的工资单位应该不用负担,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贴相当于是员工的工资,所以单位如果没给该员工上生育保险,那么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单位还是要按正常出勤发;

给员工上了生育保险的,社保才给付生育津贴,单位就可以把这部分钱按工资给员工。

公司如果又发工资又给津贴一定是福利待遇比较好,小公司就不会。

(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二、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计算公式是: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针对不少准父母关心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方法,我们也做了一番了解,汇总如下: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按程度不同可增30天或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计划内流产假,视不同情况可增15、30、42、75天

7.计划外流产假,同上。

三、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是什么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生育津贴的收款怎么做账”问题进行的解答,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支付给女职工的一种福利,单位收到生育津贴后应该发放给生育的女职工,收时按银行存款做账,支付时按职工待遇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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