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投保案例

社会医疗保险如何进行欠费补缴

社会医疗保险补缴欠费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⑷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社会医疗保险相关内容介绍
下一篇:社会医疗保险欠费怎样补缴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看清免责条款,避免理赔纠纷 2025-08-29
  • 社保和意外险可以一起赔偿吗?多... 2025-08-29
  •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领取失业金有... 2025-08-28
  • 员工提前下班遭车祸身亡,法院认... 2025-08-27
  • 忘记交保费了怎么办?保单会失效... 2025-08-26
  • 一文详解: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