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投保案例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办理生育保险有哪些材料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失业的生育妇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办理生育保险有哪些材料的知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办理生育保险有什么条件
下一篇:办理生育保险要提供哪些资料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看清免责条款,避免理赔纠纷 2025-08-29
  • 社保和意外险可以一起赔偿吗?多... 2025-08-29
  •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领取失业金有... 2025-08-28
  • 员工提前下班遭车祸身亡,法院认... 2025-08-27
  • 忘记交保费了怎么办?保单会失效... 2025-08-26
  • 一文详解: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