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南宁市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市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疑惑1:生育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是什么?

按照《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补贴。

疑惑2:如何计算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生产、自然流产或终止妊娠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间,以其生产、自然流产或终止妊娠的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月发给生育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

疑惑3: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

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400元;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800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深圳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核准是如何规定的?
下一篇:2020年广西失业保险下调最新政策是什么?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鑫福岁悦年金保险(分红型)... 2026-01-07
  • 工地员工团体意外险多少钱?附价... 2025-12-31
  • 车上人员责任险什么意思?有必要... 2025-12-30
  • 商业险包括哪些险种?怎么买?生... 2025-12-30
  • 财产保险是什么?它包括哪些险种... 2025-12-29
  • 买保险哪个保险公司好?太平洋保... 2025-12-26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