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投保案例

广州市领取失业救济金方式是什么?

失业职工登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先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再持失业职工本人的《劳动手册》,填写失业职工名册;提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还需填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情况表》,到市或区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救济审批手续。失业职工凭本人的《劳动手册》、失业救济审批通知和本人的户口簿及免冠相片4张,到失业职工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登记后由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发给《广州市城镇待业人员待业证》。

失业职工还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免费接受三次职业介绍;

(二)在核准的失业救济期内,凭《失业职工转业培训登记卡》,在指定的办学单位享受1次减免学费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三)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享受国家有关生产自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自谋职业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经核准可一次性领取本人未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及医疗费。

第七条;失业职工自登记之日起,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为其造册、建卡、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个人资料要实行电脑管理。失业职工在失业救济期内重新就业的,其档案由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转交用人单位;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就业的其档案按户口所在区的规定转移。

第八条;失业职工在失业救济期内,每月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到,参加指定的活动。如当月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扣除下一个月救济金额30%;第二次仍不报到的,扣除下一个月救济金额60%;连续三个月不报到的,停发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必须由失业职工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确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同意除外)。凡有意隐瞒或以非法手段获得救济金的(如已有工作,其工资高于救济金标准的),除追回全部非法所得的救济金外,视情节轻重取消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失业
上一篇:杭州失业登记时限是多长时间?
下一篇:广州市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看清免责条款,避免理赔纠纷 2025-08-29
  • 社保和意外险可以一起赔偿吗?多... 2025-08-29
  •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领取失业金有... 2025-08-28
  • 员工提前下班遭车祸身亡,法院认... 2025-08-27
  • 忘记交保费了怎么办?保单会失效... 2025-08-26
  • 一文详解: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