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南京的失业保险金怎样计算?南京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进行失业登记后,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此外,南京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你缴纳时间长短计算:

南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和8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最多不超过24个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下一篇:大连失业保险金申领如何办理,大连市失业报销金申领须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大陆人买香港保险后理赔麻烦吗?... 2026-01-19
  • 养老年金保险哪家好?太保优质的... 2026-01-15
  • 意外险报案有时间限制吗?超过多... 2026-01-15
  • 太平洋保险车险电话?出险报案请... 2026-01-14
  • 2026年养老分红保险哪种好?太平... 2026-01-09
  • 太保鑫福岁悦年金保险(分红型)... 2026-01-07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