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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前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所以,单位申报社保缴费基数高低与劳动者失业后得到的失业金待遇是有关联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南京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的知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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