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投保案例

女职工如何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对于我们广大劳动者来说,进入正规企业非常关心的一点就是保险等福利待遇,女职工较男职工而言还有特定的生育保险,那么,就女职工要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您了解多少呢?

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二、办理部门:

1、部、省、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生育待遇支付到市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窗口办理;2、区属企业的生育待遇支付到各所属区的社保业务大厅办理。

三、生育待遇支付申报材料

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的《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注:参保职工因来不及办理准生证而流产,又不能补发准生证的,可携带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准生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超过支付标准4000元以上的符合基本规定开支范围的费用,除按上述规定递交申报材料外,还需要提供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清单和原始医疗发票,以及记载有关生育的门诊、住院原始病历;

四、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支付申报材料

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发票(复印件);

3、医疗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4、门诊或出院时,病历中有关计划生育手术情况的记载(原件)。

注:

1、用人单位必须在女职工产后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2、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厦门企业职工办理生育保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申领条件是什么
下一篇:女性职工办理生育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看清免责条款,避免理赔纠纷 2025-08-29
  • 社保和意外险可以一起赔偿吗?多... 2025-08-29
  •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领取失业金有... 2025-08-28
  • 员工提前下班遭车祸身亡,法院认... 2025-08-27
  • 忘记交保费了怎么办?保单会失效... 2025-08-26
  • 一文详解: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