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作为一种商品并不像普通商品那样具有易消耗性或者实体性,一款保险往往伴随着一份合约,而这种约定性与市场上常见的可退换商品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买东西总有买错的时候,对于不想要的商品我们可以拿到市场上退还给商家,那么对于不小心买错或者不想再要的保险也可以进行“退保”吗?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申请,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保有两种情况:一是犹豫期退保,二是正常退保。

犹豫期内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10元)后退还全部保费。超过犹豫期的退保则视为正常退保,投保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保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及相关证明材料,30天内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一般最多为缴纳金额的百分之十。

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它就是你要放弃这份保单所能拿到的剩余价值——可以简单理解为退保费。由此可以看出,保险与普通商品不同,因其存在的约定性,“退保”就是一种“违约”,是要承担损失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退保呢?

1. 被业务员忽悠,夸大营销,帮亲友冲业绩。

2. 经济原因不想缴,已断缴,或退过保险但未全额退款。

3. 确实不划算,怎么算怎么不划算。

4. 买了多份保险,保障重复无用。

总体来说,因为保险的“约定性”是一种本质属性,所以保险与普通商品不同。因此,尽量避免退保情况发生,在购买保险之前就做好充足的调查与评估,才是购买保险正确的打开方式,千万不可以冲动消费!

本文标签: 退保险 保险种类
上一篇:保险全流程服务:保险经纪人的正确用法
下一篇:保险哪家好?教你怎么选公司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