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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变更时的有哪些规定要注意?

众所周知,签订保险合同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交易的过程,它是双方自愿的法律行为,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签订后不可变更,而是合同变更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认真对待。

保险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具体来说,保险合同的变更一般分为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两部分。保险合同标的变更,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保险实践活动里遇到保险人(通常指保险公司)需要变更的情况不多。因此,大家需要了解最多的就是保险合同主体变更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

保险主体的变更:具体来说就是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变更以及被保险人的不可变更。首先是投保人变更:只要新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愿意并能够交付保险费,即可转让人身保险合同,但必须告知保险人(通常指保险公司)。但是,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本人书面同意,才能变更投保人。

其次是受益人变更: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或经被保险人同意由投保人指定的,其变更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意志。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无须经保险人同意,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但无论如何,受益人的变更,要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最后是被保险人变更:在人身保险中,因为被保险人本人的寿命或身体是保险标的,所以被保险人的变更可能导致保险合同终止,因此,人寿保险中,一般不允许变更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的变更是需要根据一定的程序的,也就是说保险变更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以一定的形式完成。具体来说,我们可以注意以下两点:1)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投保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项目的要求,保险人按规定审核并增减保险费,最后出具书面文件完成变更。2)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对此一般要出具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以注明保险单的变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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