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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当你买保险的时候,主观上还是希望尽量不要真的用到保险,毕竟保险索赔必须涉及意外事故。不过我们既然已经购买了保险,还是需要充分的了解保险内容,防范极端风险事件,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就能顺利拿到保险赔偿金。意外伤害保险以其高杠杆效应而闻名,保险金额高达几十万,就抗风险的功能而言,它是最具成本效益的。

可是在生活中,我们发生意外的情况是不同的,有可能是交通意外,也有可能是生活意外等,保险公司有时候很难界定风险事件到底是真的由于意外事故,还是因为疾病因素,亦或是恶意骗保。所以,意外险的理赔报案,相比其他险种,会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我们明白了意外险的相关理赔专业知识,即使遇到模棱两可的纠纷时,也一样可以从容的与保险公司据理力争,使得自己的合理主张得到认可。

我们一起来看一则意外保险的理赔案例吧:河北张某购买了一份10万保额意外险,保单合同约定一般意外身故可以获赔2倍保额,自驾车意外身故可以获赔20倍保额。张某乘坐轻型普通货车(非营运)在河北邢台市村间小路上与一辆重型半挂车尾部发生碰撞,张某连同司机在内同时死亡。事后交警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前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张某无责任;公安局物证鉴定:张某符合机动车撞击、挤压致颅脑损伤死亡。

张某的家属因其当时乘坐的机动车不符合客车保险规定(主要用于载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拒绝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200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无论是销售人员还是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均未就汽车、拖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及时向被保险人张某作出解释,条款对于“自驾车”的释义直接减轻或免除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未事前提示说明的,该免责事项不生效。

本文标签: 意外保险 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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