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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一份让自己喜欢又满意的工作并不是那么的容易,在重新寻找新工作的时候你或许听说过失业可以领取保险金这么一件事,那么辞职了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当中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的情况是:(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中并没有涉及到辞职,所以当不满意工作或其他原因提出主动辞职时,是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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