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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们在温饱问题不用担心的情况之下,越来越多的开始关注生活质量的提升,身体健康就是他们如今非常看重的。为了保障自身的健康,他们抽出时间锻炼身体,购买一些保健产品,甚至是购买健康保险等等。那么健康保险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免赔条款。该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中常见的条款,也是健康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寿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必须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只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

2、给付限额条款。该条款针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规定了费用或服务量的最高限额。限额以内由保险人承担,限额以外的部分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3、等待期条款,又名观察期条款。健康保险合同基本上都设定了这项条款,旨在减少被保险人的逆选择,控制道德风险。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通常来说,一年短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31天,长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90天到180天。

4、比例给付条款,又叫共保条款。它规定,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自付比例一般为20%到30%,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

5、受益人条款。既然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受益人就是主要的保险主体之一。该条款规定,健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与人寿保险的其他保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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