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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能够报销吗?新生儿享受医疗保险吗?

刚出生的孩子因为生病住院可不可以进行医疗报销呢?新生儿同成人一样享有医疗保险,那么新生儿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又是多少呢?

新生儿住院报销案例

母亲生下一名男婴,生下来就患有呼吸窘迫症,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三天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后在医院所花费金额为什么不能报销?因为新生儿刚出生三天没有办理新农合,为什么不能用母亲的新农合?

根据合作医疗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合作医疗待遇,父母仅一人参合的原则上享受合作医疗待遇的一半,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该新生儿2016年出生,父母均参加合作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新生儿随母报销政策

新生儿随母报销政策,新生儿随母报销,产假过后母亲可以保销生育金。

新生儿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7、发票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其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8、母亲生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单独为新生儿开具发票及汇总清单的,可以报销,但须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

9、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社/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例如:2012年6月15日入院,7月10日出院,在参保人两个医保年度均有缴费的情况下,还必须将汇总清单按年度分为两份:6月15日至6月30的费用总清单一份,7月1日至7月1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如此方可办理报销。

作为父母,不但要给孩子缴纳社会医保,还应该为孩子购买少儿医保,尤其是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体质较弱,在成长过程中容易受到伤害,因此购买商业医保也是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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