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汽车过户但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能得到赔偿吗

很多人认为只要有买卖协议过不过户都无所谓,其实不然。对买家而言,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日后发生纠纷,如有关部门追缴卖车人财产时,该车仍属于追缴范围;对卖家而言,若卖出去的车辆发生一些债务纠纷,因没及时过户,卖家还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此外,市民在买车前一定要注意了解车辆有没有违规行为没有处理,是不是过检脱保车辆。有的人知道过户,过户手续也都办齐全了,但是却忽略了去保险公司办理转移手续,汽车过户但没有告知保险公司,一旦发生事故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吗?

案情回顾

某年10月份,耿某为孙某的一辆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了保,当时合同上约定,被保险人为耿某。一个月后,耿某将孙某的车买下,同时变更了轿车的号牌,并办理了汽车转移登记。

次年4月份,耿某驾驶着被保险的轿车在路上行驶时,由于躲避不及,撞上路边的护栏,将车损坏。事发后,耿某及时联系了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要求理赔。没有想到,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理由为耿某在买下车辆时未依约履行通知义务和办理变更手续。随后,耿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汽车修理费60306元。

审理过称

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与耿某签订的保险单中有重要提示,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他人的,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的转让情况作出评估并认可前,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保险人不负有赔偿责任。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始终是耿某,车辆的使用人也始终是耿某,这些保险公司是明知的。保险车辆的所有权人发生变化后,耿某是否申请批改,对保险合同的效力及风险均不产生任何影响。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需赔付耿某汽车修理款6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法》之所以规定汽车转让需变更车辆保险合同,其宗旨在于,方便保险企业对保险车辆的规范管理,防止冒领保险金或骗保,而不是以此来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被保险车辆转让后,保险合同没有更改,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责的理由。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汽车需要买哪些保险
下一篇:无证驾驶情况保险如何赔付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