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开车相信这是每个人都想的,而我们也在慢慢的实现着,那么开车就一定会有驾驶证,大家一定要记住如果从不正经的渠道取得的驾驶证,那么出现事故的时候是不会获得赔偿的。
这个案例就让我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在某年4月,潘某开车和一辆摩托车发生了严重的碰撞,摩托车驾驶员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陆某的亲属诉诸法院。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范围内赔偿死者11万元,同时判决潘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计32万元。
而潘某看见了这巨额的赔偿款,他正在暗暗自喜幸亏自己投了保,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于是,潘某状告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范围内赔偿其20万元,并赔偿其车损3470元。
审理结果
其实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将他的驾驶证认定为“未依法取得”。最终经查明,潘某实际出生于1982年10月,为获取驾驶许可证,其谎报出生年月为1978年10月,凭此取得了驾照并使用至今。基于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对保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其所应承担的交通意外事故赔偿责任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