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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给付 万全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障

1、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90天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无息返还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9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按即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障

1、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90天内,被保险人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35种),无息返还所缴保费,合同终止。

2、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90天后,被保险人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35种),按即时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确诊的重大疾病是因意外伤害所致,则即使疾病确诊时间发生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90天内,仍按即时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提前给付

1、特定重大手术提前给付: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不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及主动脉手术可申请提前给付,术前按即时保险金额的50%给付受益人,术后给付剩余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8种疾病可按即时保险金额的30%给付,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轻 国内首创,特定疾病可提前给付30%

重3 5种重疾的终身保障,涵盖行业规范中全部疾病

缓60天宽限期、保单质押贷款、减额交清功能,全面缓解客户资金压力

急人性设计,特定手术提前给付可提前给付50%保额,为重大手术提供急需资金

国内首创的8种轻症和4种重大疾病手术提前给付,彻底颠覆客户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传统观念,尽显太保人性关怀。

投保年龄更宽,出生30天即可投保。

市场上唯一使用标准重疾释义条款后降价的重疾产品。

市场上唯一承保HIV(艾滋病)的重疾产品。

保障范围最广,35种重大疾病+8种轻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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