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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布全面启动为城镇各类参保人员免费发放全省统一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的工作

各地开始逐步开展新社保卡发放工作,2015年1月26日,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全面启动为城镇各类参保人员免费发放全省统一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的工作。

新社保卡将替代该市各级医保部门发放的医保卡,并将用于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的发放、领取及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提醒各类参保人员及时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免费领取。据了解,按照参保人的不同身份,发放新的社会保障卡的时间和程序也有所不同。

单位参保人的社保卡从1月26日开始发放,市人社局将指定银行通知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领取手续,办理时单位需指派正式职工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灵活就业、无雇工各类工商户参保人的社保卡也从1月26日起开始发放,参保人需先登录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是否有本人社保卡信息,有社保卡信息则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指定银行网点领取社保卡;如在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未查询到社保卡信息的,说明本次未制卡,需等待下一批次社保卡的发放。灵活就业、无雇工各类工商户参保人集中领取社保卡业务时间截止到今年7月31日。

企业已退休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从4月1日开始发放,参保人也需先登录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是否有本人社保卡信息,有社保卡信息则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指点领取社保卡;如在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未查询到社保卡信息的,说明本次未制卡,需等待下一批次社保卡的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卡的发行采用新老卡兼容的方式,从2015年2月1日开始,已领到社保卡参保人可以使用新的社保卡看病、购药,新卡一经使用,则原医保卡自动失效,新卡自动替代原医保卡;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使用原医保卡看病、购药,原医保卡使用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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