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自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为缴存人计息。当年缴 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

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对当年缴存的和上年结转的存储余额,分别按提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和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结利息。

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积数计息法”计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身份证 人身
上一篇:请问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吗?
下一篇:住房公积金卡的办理流程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