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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自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为缴存人计息。当年缴 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

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对当年缴存的和上年结转的存储余额,分别按提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和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结利息。

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积数计息法”计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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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身份证 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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