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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爆炸事件一旦确定为非人为的意外事故即可索赔

2015年10月12日,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永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名矿工当场死亡,8名矿工被困井下。

2015年8月31日23时22分,山东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一化工区发生爆燃,截止到9月2日零时,该爆炸事故已经导致5人死亡。据调查,引起爆炸的企业山东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滨源化学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目前已经被控制,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截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3点,天津港“812”爆炸共发现遇难者总人数升至165人,仍有8人失联[1]。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5人。

爆炸事件频发,那么爆炸究竟算“意外”?意外保险中的意外,指的是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那么爆炸事故算不算意外事故呢?专家指出:一旦确定为意外事故,非人为。意外险被保人若在爆炸中受伤或死亡的,都可以申请意外险理赔。

爆炸确定为意外事故后,该怎么理赔呢?一般来说可按照以下四个步骤申请理赔。

1、3日内报案:意外事故发生后,消费者可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了解所需准备的单证;

2、准备单证:意外保险理赔所需的材料包括: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审核:提交单证后,保险公司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赔付或拒赔的决定;

4、领取赔款:确定赔付后,保险公司会也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被保人或受益人,被保人或受益人带上身份证、保单等前往保险公司领取赔款即可。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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