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深圳市政府批准连续3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从2013至2015年每年9月1日,将逐年提高深圳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即2013年提高至每人每年282元、2014年提高至324元,2015年提高至360元。据了解,深圳去年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为240元,今年提高至282元,上调了42元。

  据悉,享受财政补贴的对象必须是符合深圳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以及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个人缴费的参保人。至于参保的要求,范围,特殊慢性病的鉴定等问题,需要各位市民在就诊前电话优先咨询,以免造成额外的损失。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上海首家精神治疗机构医保也可报销
下一篇:济宁市未出生婴儿即可办理医保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