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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变化详情

今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从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在最高贷款额度、首付款比例等方面作出调整。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部长李海生介绍,这次调整后最高贷款额度从90万提升至100万,但申请人需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是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

第二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是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

据悉,此前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于去年11月经过调整,当时是从80万提升至90万。同时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调整。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之前是3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之前是40%。

此外,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据悉,到目前为止市本级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5亿元,预计今年可发放45亿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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