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应赔偿

  交通肇事后,一车主逃逸。他回到家后经过3小时的思想斗争,前往杨浦分局交警支队自首,并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然而,保险公司以其“肇事后逃逸”为由拒付保金。近日,上海杨浦区法院对这起保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保险公司不能以“肇事后逃逸”来拒付保金,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理赔款42696元。

  案件所涉交通肇事案发生在2007年10月20日凌晨3时许,李某驾车行驶至双阳路388号附近与一辆三轮车相撞。接着,李某驾车逃逸,然后又去自首。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三轮车上的人员何某受伤,经鉴定,何某回肠穿孔,经修补构成十级伤残。经交警支队处理,李某与伤者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人民币64989.89元。

  李某所驾驶的肇事车辆投过保,并签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因此,李某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去年5月30日,保险公司向李某发出拒赔通知。在此情况下,李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现四种情况,保险公司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在此列,所以即使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保险公司也应该支付保险理赔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下车维修车辆时意外身亡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
下一篇:三招选对保险公司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