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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资料:刘小姐,30岁,银行,月均收入13000元,年缴保费:13800元。

  她是在我去银行办贷款的时候认识的,后来留了邮箱的地址发邮件,最后成了好朋友。

  这个客户身世很不好,从小父母离异,母亲走了再也没有回来,父亲娶了个老婆,把她放到姑姑家里。她从小跟着姑姑长大的,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她并不相信婚姻,对次,我第一次并没有建议让她上太多的保险产品,大家都知道,保险产品许多是有受益人的,她不结婚,没有孩子,也就不知道谁到底是她的受益人。这个客户,很特殊,她是分开两次买的保险,相隔了1年多的时间。

  第一次,听完她的情况后,因为她自己有一份保额为5万的重大疾病,自己要在北京租房子住,开支也很大,我当时其实知道她的重大疾病的保额并不够,但是我并没有推荐什么,只是建议她,以后有条件了,要把重大疾病的保额提高,我知道,保险是在人有条件的时候做的一种保障,钱比较紧的时候,做了更是压力,所以,我第一次只是让她做了一张年交保费1400元的意外报销类的小产品。

  后来我们成了总在一起的朋友,她的身体很不好,终于在半年后,住院了,是子宫的原位癌,我记得很清楚,她住院的第二天是1月1日,我没有和家里人和团聚,而是去医院看她了,我觉得,那个时候,她很寂寞,没有家人的陪伴,又得了这种病。

  好在原位癌是可以治愈的,做的是激光的一种微创,她出院后,医生叮嘱她要注意自己的身体,要不会在5、6年后再度得上癌症的。这时候,我觉得自己的重要性了,也是从事保险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是有责任的,在给她做完住院的理赔工作后,我开始跟她沟通了,准备让她上重大疾病保险了,后来经过我们的沟通,选择了生命的产品,因为这个产品带有轻症的赔付,做了保额30万,虽然在这个案例中,保单的填写,我们并没有如实告知,当然这也是经过她认可的,但我并不觉得不对,保险本来就是给需要的人的,而且保险法的新规定,2年后必须承认。她很高兴,我也很高兴,我让她好好的,开玩笑的说:“至少你要挺过2年啊”我们都笑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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