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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受益人同时身故保险金怎么办?

被保人、受益人同时身故,保险金怎么处理?钱女士为儿子亮亮投保了一款人寿保险。不久,钱女士与丈夫王先生离婚。去年夏天,亮亮和母亲在旅游途中发生了交通意外,不幸身亡。亮亮的父亲和外公几乎同时去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亮亮的身故保险金。那这保险金应该给谁?

2004年冬,钱女士为儿子亮亮投保了一款人寿保险,保额2万元,没有指定受益人。不久,钱女士与丈夫王先生离婚,亮亮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王先生按月付抚养费和教育费,钱女士也没有再婚,同自己的父亲即亮亮的外公一起生活。

去年夏天,亮亮和母亲在旅游途中发生了交通意外,母子俩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中遇难。后经交通部门事故调查,儿子先于母亲在事故中身亡。

不久,亮亮的父亲和外公几乎同时去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亮亮的身故保险金,产生了争议。

分析: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死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并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获得。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这笔交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的赔款应如何分配?

亮亮的外公是否有权领取保险金?

关键的是确定母子二人死亡的先后顺序,由此决定了母亲(第一法定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

按照我国的司法实践和寿险理赔的惯例,多人同时出险,无法确切查实死亡顺序的,假定年长者先死亡。

假定在这场事故中母亲先死亡,那么钱女士不能作为儿子的法定继承人享有该保险金,她的父亲(亮亮的外公)也就无权代表她申请该保险金。

交通部门调查认定儿子亮亮先死亡,那母亲钱女士就成为这笔保险金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钱女士的父亲又作为女儿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享有该笔保险金的请求权。

亮亮父亲是否有权利领取该保险金?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消失。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和哪一方生活,由哪一方抚养,虽然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消失,但是他们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消失。

结论:亮亮的外公和父亲应各获得保险金的一半———1万元。

启示:

(1)投保宜明确受益人。若没有写明受益人,则保险金作为被保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2)人身保险中,发生保险事故时,若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在事故中丧生,且无法判定谁先死亡,则视作年长者先死亡而作最后赔付。

(3)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消失。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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