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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险不公开北京律师状告保监会

近日,北京律师孙勇状告保监会,要求保监会“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并在其网站上或其他国家级报刊上公布所有强制保险条款”.昨天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一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孙勇律师介绍,强制保险是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影响范围比较大,因此,公众有权知道强制保险险种的详细内容.孙勇律师认为,中国保监会作为国家级的保险管理监督机构,应有义务制定并公布所有的强制性保险条款,让公众知道这些强制性保险的责任范围以及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否则就是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今年9月28日,孙勇律师曾通过特快专递给中国保监会寄去行政作为申请书,请求保监会“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在接到申请书的十五日内,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所有强制保险条款,或者以书面告知所有的强制保险条款”。

孙勇律师说,10月24日上午,中国保监会政策法规部对他电话答复称:“国务院还没有出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监会无法制定相应的强制保险条款.虽然《煤炭法》、《建筑法》等法律有关于强制投保的规定,但《保险法》没有相应的规定,这些险种不属于强制险种。”

对此,孙勇律师认为,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强制险除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外,还有旅游意外险、煤矿工人意外伤害险、建筑工人意外伤害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等近十个险种,并且这些险种已经强制实施多年.孙勇律师认为保监会的说法显然不成立。

他认为,大部分强制险种是保护公众利益的,因此公众的知情权应该得到保障.就像旅客乘火车,有权知道旅客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和范围.这些都是含在票价中的,所以,每位旅客都有权知道自己通过购票支付给铁路多少保险费,这些保费是否合理等。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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