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无医保卡就医费用需全额现金支付

深圳市社保局本月10日发布《关于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持卡就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其所有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将由本人现金全额支付,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按规定报销。《公告》称,参保人已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但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尽快制作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首次在深圳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制卡手续,提交制证清单(在企业参保网页或征收部门打印)和合格数码照回执并缴交制卡费用;制卡手续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参保成功后2个月。

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到结算医院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到就医的医院办理报销或补记账手续。除丢失、被盗窃报失、有效期届满、变更内容、无法读示和损坏外,社会保障卡制作后,参保人只要还在深圳参保的,其社会保障卡都可继续使用,不必因更换工作单位而重新制卡,以减轻参保人经济负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充分发挥失业险作用
下一篇:失业保险金将上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