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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保险市场是指从事经济保障劳务交换活动的经济形式,它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从保险市场的基本构成看,一个简单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保险市场主体、保险市场客体、保险市场交换行为。

1.保险市场主体

指保险商品的占有者,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中介人等。之所以称之为主体,首先是因为人是市场活动最活跃的因素,保险商品买卖离开了买卖的任何一方,就失去了意义。因此离开了市场的主体,市场也就无从考察。其次,市场主体在市场三要素中占主导地位,其他两个要素是市场主体活动的载体,它们不能离开市场主体独立走进市场。就保险市场主体条件而言,一是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能够按照主体本身的意志独立自主地进行保险商品的买卖活动;二是保险市场主体必须对保险商品、资产、自身行为具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力。占有是市场买卖的前提条件,而占有与所有完全不同,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使商品的所有权与占有权相分离,以适应市场日趋频繁的交易需要。这就是保险市场中介人之所以成为市场主体的原因所在。

2.保险市场客体

指保险市场买卖的对象或标的物,即保险单。保险属于一种特殊商品,保险单则是保险营销目录。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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