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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损标的公估 能反映保险公估的行业特点

开展保险公估经营,保险公估人必须有良好的保险公估经营实务操作理论、技能和经验作指导。对受损标的进行公估,是保险公估产生之诱因,对受损标的公估,最能反映保险公估的行业特点。

保险公估人执业保险公估,除须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还必须遵循其特殊的执业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

所谓独立性原则,是指保险公估人员在进行保险公估业务时,要坚持独立的第三人的身份,独立思考,拥有独立判断能力,不依赖于他人。独立性原则是保险公估业务经营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保险公估人独立于保险合同当事人之外,是处理保险赔偿业务的独立的第三者。在开展公估业务的过程中,保险公估人必须抵制来自外界的干扰和压力,以独立的公证人身份服务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坚持独立性原则是保险公估人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公估业务的大前提。

(二)客观性原则

所谓客观性原则,指保险公估人员在处理保险公估业务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对委托人所委托的公估事项进行客观的调查、测定、分析,从而得出客观的结果。由于保险公估业务虽然只受一方委托,却往往涉及多方的利益。因此,保险公估人员必须坚持客观性的原则,以被委托的事项为核心,如实的反映出客观事实,秉公办事,不偏不倚,不谋私利。这一原则具体包括:1.严格按照保险合同办事;2.结合具体的案情以事实为依据办事。

(三)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指保险公估人员在进行保险公估业务时,要坚持采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不可凭主观臆测妄自得出公估结论。科学性原则与保险公估业务的特性密切相关。一份受托业务涉及到各方面的问题及为数众多的利益方,如何在这些纷繁复杂的关系中找出事故发生的近因,如何确定损失范围和损失程度,如何计算保险保障程度和保险金额,都要以科学为依据,运用所掌握的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进行测算。如在企业财产保险中,如果发生火灾使厂房倒塌,这就要根据建筑行业惯例和建筑工程定额标准计算得出厂房的损失额,而不能仅凭保险公估人的经验确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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