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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印发 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

7月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全面开展2013年风险排查工作。

《规定》指出,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涉及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公司发生司法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系统性风险的业务环节、操作 流程、内控管理等方面。具体而言,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资金案件风险、财务管理风险、业务管理风险、内控管理缺陷等内容。对于单证印鉴、可疑人。

针对风险排查工作后发现的风险隐患,《规定》要求各公司制定后续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及时上报排查报告。中国保监会指出,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应当采取常规排查与应急排查方式结合进行,并由总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在总、分两级成立风险排查工作小组,明确风险排查的组织机构、参与部门、责任人员及各层级机构的责任。

保监会在印发《管理规定》的同时,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各总公司须做好风险排查的组织工作,在总、分两级机构成立风险排查工作责任部门,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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