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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台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近日有报道指出,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将出台关于保险分支机构设立条件的新政策,为加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条件,中国保监会近日出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并自4月1日起执行。

《办法》修改和调整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批:准入条件方面,强化了偿付能力、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适当放 宽了开业验收的标准;审批流程方面,按照方便公司操作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重点对省级分公司及与之相关的高管人员的审批程序做了重新调整。对计划单列市 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也做了调整。

此外在审批过程中的申报材料方面也做了简化处理,减轻公司的申报成本。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有关分支机构设立的制度规定分见于多个监管文件中,《办法》统一和整合了相关监管规定,并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条件,统一了审批标准,简化了审批程序,以期提高监管效率,方便公司操作。另外,促进公司加强分支机构设立的规划、投入和管理,强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服务能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该负责人介绍,《办法》对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的修改和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准入条件方面,强化了偿付能力、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适当放宽了开业验收的标准。二是审批流程方面,按照方便公司操作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重点对省级分公司及与之相关的高管人员的审批程序做了重新调整。三是对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也做了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在短期内开设大量分支机构,常常会出现自身人才储备不足,管理和投入跟不上等问题,影响分支机构的后期发展和整个公司的稳健经营。《办法》对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规定了相对明确和具体的资格条件,但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数量限制。保险公司对分支机构设立应当有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预期。

降低市场准入条件,规范行业环境,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良性竞争,建立有竞争力的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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