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近一时期,我国许多地区持续高温。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职工应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介绍,按照我国2003年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高温下工作中暑应算工伤。盛夏时节,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专家强调说,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伤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虽然现在很多政策已经出台,但是仍然还有很多企业不按规矩出牌,钻各种规定的空子,就是为了节省开支,为此,对于以上行为的企业,就算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等都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有关失业保险的一些注意事项
下一篇:陕西政府下发 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大陆人买香港保险后理赔麻烦吗?... 2026-01-19
  • 养老年金保险哪家好?太保优质的... 2026-01-15
  • 意外险报案有时间限制吗?超过多... 2026-01-15
  • 太平洋保险车险电话?出险报案请... 2026-01-14
  • 2026年养老分红保险哪种好?太平... 2026-01-09
  • 太保鑫福岁悦年金保险(分红型)... 2026-01-07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