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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被盗未及时报案可以理赔吗?

案情介绍:

有一个案例,当李某出差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家庭财产被盗。于是,他立即到派出所报案。公安人员现场勘查后,发现有1万多元的财物被盗走。但是经过十天的调查,这个案子仍然没有被破解,这时,李某才想起自己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于是,他立即拿着保单到保险公司,想要要求索赔。但是,保险公司以在出险后未及时通知为由拒赔。

分析结论:

被保险人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就叫“及时通知”,这样保险公司可以及时到现场勘查定损。家财险案件应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为什么李某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却不能获得赔偿呢?这是因为李某在家庭财产被盗后,虽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了案,却忽视了向保险公司报出险通知,使本该履行的及时通知义务迟延履行。

依照《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里的“及时通知”是指被保险人应尽快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到现场勘查定损。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方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是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同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履行此项义务,保险公司可免除保险责任。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还专门就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即被保险人必须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不予赔偿。

结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按照法规及合同规定处理,是合理的。

案例启示:

目前,家庭财产保险已成为城乡百姓首选的一大险种,其覆盖面较广。此案给我们每个参加家庭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带来三个警示:

一是要树立家财出险后“及时通知”的意识,做到处事不慌。一方面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另一方面也要向保险公司报险,做到“两报”都不误。这样保险公司人员就可及时进行现场核实定损,为后期理赔奠定基础。

二是家财出险后,要注意在24小时内到保险公司“报险”,以免超过规定时效而引发双方在理赔中的纠纷。

三是要注意通知的方式。出险后,保险人所需要做的就是立即找出保单,亲自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或者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索赔,使家庭财产得到有效保障,而不至于出现上述李某的结果。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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