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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一个南京的住户,当他开车到家门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个行人,结果发现竟然是自己的妻子。妻子在住院期间花了几万块钱,于是张先生走到保险公司,想要要求索赔。但是保险公司以张先生撞得是自己的家人为由,不进行索赔。这种做法引起了大家的争议。保险公司的做法引起了争议。为什么撞了自己的家人就不赔保?南京一家保险公司车险部专业人士说,张先生得不到赔偿是因为他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地讲,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很多南京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不对。南京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宇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他讲了一个案例:几年前,一位老师傅在公路上用卡车作业时,原来在车上的女婿已经下车,但他并不知道,结果在倒车时不慎将女婿撞成重伤。保险公司一开始不赔,老师傅于是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律师认为,女婿下了车已不在车内,就应该属于第三者,应该得到赔偿。最后,保险公司赔了保。“只要不在车内,都属于第三者。因此,张先生是应该得到赔偿的。”吴宇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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